2020年安全管理人員及企業負責人取證培訓
深圳市佳保安全職業培訓學校作為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屬單位,在安全培訓領域擁有夯實的教員基礎及教學經驗,2019年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相關通知及文件要求,我校積極配合完成登記備案工作,經市、區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合格,成為2019年第一批給予公告的安全培訓機構。由此,我校具備“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四類人員取證培訓”資質。
一、培訓對象
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等四類從業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總監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培訓時間及內容
(一)培訓時間(3天)
根據相關政策要求安全管理人員首次培訓教學總學時不少于32學時,因此,本期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共計三天。
(二)培訓內容
根據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培訓大綱,我們的教學內容如下:
教 學 內 容 | 學時 | 教材及資料 | 考核比重 |
安全生產管理概述 | 4 | 教材第一章 | 10%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8 | 教材第二章 | 20% |
安全管理基本知識 | 6 | 教材第三章 | 20% |
安全生產專業技術 | 4 | 教材第四章 | 20% |
職業危害及其預防 | 2 | 教材第五章 | 6% |
重大特大事故預防 | 2 | 教材第六章 | 6% |
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 2 | 教材第七章 | 6% |
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 2 | 教材第八章 | 6% |
國外安全管理經驗 | 1 | 教材第九章 | 3% |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1 | 教材第十章 | 3% |
小 計 | 32 |
三、考試及證書頒發:考試及證書頒發:
(一)考試時間:根據市局統一安排
(二)證書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四類從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統一核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書采用電子證書形式,不再發放實體證書。
注:每期考核只須報考一次,初考有兩次考核機會,每次考試時間為60分鐘,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當場再次考核;初考的兩次考核均不合格的,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有兩次考核機會,每次考試時間為60分鐘,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當場再次考核。
四、報名資料(以最新通知為準)
(一)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表
(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對)
(三)近期彩色白底免冠1寸照片
五、培訓地址:
個人報名培訓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中國地質大學產學研基地9樓(地鐵2號線科苑站D出口 前行50米)
企業團體報名(30人以上):送教進企業。
六、詳情可咨詢:15813866845 汪老師/13538299432 周老師
科普:企業安全員配置的法律依據
一、企業安全管理員配備的基本規定
作為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產法》對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都作出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企業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應該遵守的規定
在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中,有一支經驗豐富、管理水平高的專業人員,他們就是注冊安全工程師,企業應該如何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呢?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六條規定:
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三、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為了加強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原國家安監總局和工信部曾于2010年11月3日發布《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對化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出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
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四、八大行業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2010年10月11日,原國家安監總局發布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 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出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3.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人員。
企業要設置配備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業不少于從業人員3‰、其他企業不少于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企業,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具備勝任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訓資格證書,同時享受相當類別管理崗位的待遇。
五、電力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作規定》第十八條 公司、省公司級單位和省公司級單位所屬的檢修、運行、發電、施工、煤礦企業(單位)以及地市供電企業、縣供電企業,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執行公司“三集五大”體系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指導方案。
省公司級單位所屬的電力科學研究院、經濟技術研究院、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資供應公司、培訓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等下屬單位,地市供電企業、縣供電企業兩級單位所屬的建設部、調控中心、業務支撐和實施機構及其二級機構(工地、分場、工區、室、所、隊等,下同)等部門、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地市供電企業、縣供電企業兩級單位所屬業務支撐和實施機構下屬二級機構的班組應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第九十二條 第四款 (四)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應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設有兼職安全員。
六、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的通知(2018年4月30日)
第二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六條 客運企業及分支機構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應當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其他負責人),運輸經營、安全管理、車輛技術管理、從業人員管理、動態監控等業務負責人及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 擁有20輛(含)以上客運車輛的客運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擁有20輛以下客運車輛的客運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原則上按照以下標準確定:對于300輛(含)以下客運車輛的,按照每30輛車1人的標準配備,最低不少于1人;對于300輛以上客運車輛的,按照每增加100輛增加1人的標準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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