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對“消除事故隱患”有什么規定?企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安全生產法》是我國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那么針對“消除事故隱患”,改法規都有哪些規定呢?
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該對隱患做些什么?
新《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有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該對隱患做些什么?
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該履行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的責任。
3、企業應該對隱患建立什么樣的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4、各級安監部門應該對隱患建立什么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各級安監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5、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發現隱患應該怎么辦?
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報告企業有關負責人,如遇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6、企業工人發現事故隱患時應該怎么做?
新《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工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7、工會發現事故隱患時應該怎么做?
新《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企業工會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企業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8、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檢查企業發現隱患應該怎么做?
新《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檢查企業發現的事故隱患后,應當責令企業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企業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企業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9、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被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要求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后應該怎么做?不這么做會面臨什么結果?
新《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被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要求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應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如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且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實危險,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可以通知有關單位停止向企業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
10、群眾發現企業存在事故隱患應該怎么做?
新《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群眾發現企業存在事故隱患,應該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PS.全國統一的安全生產舉報熱線為12350,此外絕大部分地區都可通過網上舉報、微博、微信舉報等方式進行舉報,現在不少地方都已出臺舉報獎勵辦法,舉報經核實的,舉報人將會獲得一定的獎勵。
11、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應該怎么做?
新《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企業存在事故隱患,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1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會面臨什么樣的后果?
新《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3、企業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會面臨什么結果?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企業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的,安監部門應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同時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4、企業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會面臨什么結果?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企業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安監部門應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同時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企業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5、企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會面臨什么后果?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企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安監部門應當責令企業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企業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企業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